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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中心温度计
 产品介绍
【检测意义】
    细菌生长最适宜的温度在10~60℃范围之内,因此食品的储存温度应控制在10℃以下。食品加工应当烧熟煮透,其中心温度应在70℃以上,并保持一定的时间才可杀灭细菌。在烹饪后至食用前超过2小时的食品,应当在高于60℃或低于10℃的条件下存放。需要冷藏的熟制品,应当放凉后在0~10℃之间冷藏。煎炸食品时,油温最高不得大于250℃,一般不得超过190℃。

【检测方法】
  
开启温度计,将探针插入待测固态、半固态食品中心部位或液态食品中,待温度显示稳定后读取测量温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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